1、世界上大约有70个国家的法律属成文法系,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及受其影响的其他一些国家如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瑞士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02什么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是承袭英国中世纪的法律传统而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在法律应用技术上,两者有明显区别大陆法系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首先参照成文法规定,再结合具体案情作出裁决而海洋法系法官则先考虑历史判例,将当前案件与过往案例比较,进而提炼适用于新案的法律规则法律分类也有所不同大陆法系基本分类为公法和私法,私法主要包括民法和商法,公法则涵盖宪法行政法;法官在大陆法系中的作用是遵循法律明文规定办理案件,不具有立法权立法与司法分工明确,强调制定法的权威,制定法的效力优先于其他法律渊源法律体系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法官只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能擅自创造法律或违背立法精神大陆法系一般采用法院系统的双轨制,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法官经;该体系最初在欧洲大陆形成,并扩散至拉丁语族和日耳曼语族的国家罗马法以民法为核心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代表性国家,此外,还包括曾受到法西荷葡四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旧中国的法律体系,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为标志,形成了两。
2、大陆法系,全称为民法法系,又名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是一种以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的法律制度为主,特别是以19世纪初从罗马法为基础建立的法律体系为代表,包括了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等法律文件这些法典及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大陆各国的法律发展大陆法系在西方国家;普通法系渊源以判例为主,会大量引用判例来解释法律条文,上级法院判决书里的论证过程,对于下级法院来说具有拘束力而大陆法系讲究成文法2论证方法不同 普通法系往往采用“归纳法”大量列举事实和法律依据相类似的判例,得出其中的共同点,总结出一般的法律规则,作为裁判依据而大陆法系则更多地;英美法系,又称判例法系,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其中判例法占有重要地位这一法系很少制定法典,通常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规定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联系与区别 1法律渊源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特征,法律渊源多样英美法系中,判例法占有重要地位2法律结构;一代表国家不同1大陆法系法国德国日本等为代表性国家2英美法系英国美国加拿大等为代表性国家二源自不同1大陆法系起源于罗马法,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因此大陆法系也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2英美法系源自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
3、在探讨法律领域的多样性和深度时,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差异犹如两片独特的海洋,各自展现着独特的风貌和细微的差别下面我们将深入分析这两个法系的显著特点和微妙的不同之处1 法律源泉的差异在英美法系中,判例法是其核心,例如明尼苏达州的大明律典,虽然它是以成文法的形式存在,但其实质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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